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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3800,已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申请,领导同意,可是结算工资要扣除生活费,从今年入厂工作起开始算,累计起来生活费需要三千多,月工资到手500元。扣除生活费的标准是否合理。月工资到手低于嘉兴海宁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 2020-08-05 15: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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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具体可以联系讲解详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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