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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8号在一家计件工厂上班、工作了大概有一个星期左右、在厂方办公室里面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直到今年8月2号我去辞急工、厂方说要扣百分之五十的工资、8月3号去劳动局申诉、最终在8月5号经过劳动局调解以扣百分之二十工资了事!但是劳动合同上面只有我的签名、我也没有按手指印、劳动合同上面没有甲方的签名和盖章、也没有给我一份劳动合同!我可不可以起诉厂方?

其他 2023-01-05 00: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要求单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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