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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做为婚房,写的男方的名字,结婚1到2年离婚,女方可以分到房子的一半吗,结婚9万彩礼都给婆婆治病了

离婚 2023-01-04 2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离婚未果起诉后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
  • 结婚前向女方的支付的彩礼,按照各地区的习俗来说,通常是赠与女方及女方家庭的财产,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赠与行为已经履行,条件已成就的,赠与行为完成,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其用这部分钱购买房产的,登记结婚前,以全款支付的那么该房屋,登记在其自己名下的也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该房屋购买后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那么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时都不能参与分割。如果双方只办理结婚登记的,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那么可以主张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这种给情况下也不能要求分割房屋。
    男方有权分割房屋的情况,要符合以下要件:女方婚前购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对于该房屋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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