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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100000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以1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返还完毕之日);同期内原告返还被告设备,运费由被告负担。判决书日期2019年12月,被告一直没有返还货款,确申请强制执行了原告返还设备,法院却立案执行了,这样合法吗?原告一直以为,被告返还货款时同期内返还设备,这样理解对吗?请问,法院立案执行的法律依据对吗?

案件执行 2020-08-10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判决书执行,可以要求执行法院扣押、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
  • 可以与执行法官沟通情况,也可以去立案申请执行被告。
  • 原告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法院评估拍卖设备用于抵偿设备款!
    【追问】原告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没有给执行完成,只是一部分款,就强制执行原告了,这样情况有法律依据吗
    【回答】原告的执行款没有执行完毕嘛?还差多少钱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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