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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在房地产上班,入职的时候是7月中旬,上到8月中旬后想要离职,这个时候如果公司说我没有上完8月份未满一个月要按合同说未满一个月扣7天工资,这个说法法律上能说通吗,还有我们是每个月的15号发工资,我7.14号开始上班到8.15号上了33天,也是按一个月工资算吗,还是说多余的三天可以给工资。

其他 2023-01-04 1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做法不合理,你可以到劳动局去反映
  • 法律分析:单位和员工约定劳动7天不发放工资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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