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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租户,现在是这样的情况,这个房子是房主的前妻租给我的签的是半年的合同,房费是月付没有十号,因为房子是低保户,房主不租给我了,让我搬走可是我签的是半年的合同,明天交房租今天让我搬走,合同上写的是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可是余下的租金就剩一天了。我觉得不合适。请问怎么办

离婚 2020-08-10 09: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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