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原国有企业下岗辞职于2000.1.13在新单位灵活就业,2月我的国营企业社保就变更为个人帐户,单位不帮我交,也不按单位与个人分担缴费,共八个月。在一年没给劳动合同签约,我有已参加上岗培训取得考核签定合格,持再就业上岗,但得不到国家对我国营企业职工,复退军工及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待遇。工作至2014年11月30退休但在办退休结算,发现他们没有提供2000至14年职工档案,劳工不去办理退休事宜,当我转医保结算发现断档即没有职工档案叫我补交1万多,后经交涉我提出我在原单位都28年才叫用人单位提供合同书,后才以视同缴费把断挡医保解决。可是企业不提供我在失业后的十几年档案让我个人瞎忙,去办医保结算时说我没有档案就没有医保。在先社保结算时我就与社保局提出疑问,也告诉单位,但他们用人单位迟迟不来“劳动局补办手续”还有当二千年国家要求工龄双确认,单位出介绍信领回档案,但不接收,正因没有用人单位提供职工档案当年领取了养老金才2600多元我已42年工龄。请教请给予我应如何维权补回被侵犯我的权益请回复。谢谢您。

其他 2020-08-09 21: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