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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在中山这边骑摩托车给治安查到无证驾驶,后面有朋友把我从派出所接出来了,以前好像花了点就以为处理好了,2015我在广州报考小车驾驶证又可以报名直接拿到证。今年年审的时候才查到说我有一条规章未处理。要处理完才可以更换驾驶证。请问你广州驾协可以更换证件吗?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处理这个事情了,

其他 2020-08-10 16: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 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证的提供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您好,具体您可以直接咨询驾协那边
    【追问】黄律师您好!驾协哪边回复要按当地处理方案,但是10年前的处理应该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一直都不知道这条规章。目前一定要拘留15天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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