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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搞对象的名义向我借钱。借给对方两万块。这是一种什么行为?之后把我拉黑。

刑事辩护 2023-01-04 15: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在跟对方合作或者是借款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有通过借贷作为外衣掩盖其真实意图,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或它相关情形的,那就可以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决定是不是立案,报案以后的一个月内公安就会给你出具立案通知书或者是不予立案通知书。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彼此间通过口头借贷等方式,很多时候无法有效证明借款人具有诈骗的主管意图。
  • 保留借款短信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以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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