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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我今年暑假去做了兼职。我于2020年8月5号去面试,8月六号去培训,七号结束培训。在8月七号到九号期间我都有付出劳动。我提出在八月10号不做这份工作,老板表示同意但说在试用期间不发放工资给我。但在2020年8月5号面试时,我问过他试用期之间可以发放工资吗?他说可以毕竟我们付出过劳动。

其他 2020-08-11 09: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兼职可以携带兼职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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