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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和前任有个孩子已经12岁了,是个女孩,他和前任没有结婚证,没有办酒席。他俩分手的时候我对象身无分文。我俩这几年的财产自己奋斗加上家里人的帮助。我俩现在找了五年了想结婚,这个孩子以后和我们要财产怎么办?可以不给这个孩子财产吗?有什么办法?

民事法律 2020-08-12 09: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同居生活有小孩的,在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分割时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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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前任没有结婚证,可以不给这个孩子财产吗?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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