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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发生一起我方三轮车,对方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对方皮外伤,我方全责。事故后带电动车检查以及另外赔付误工费,协商一致。一周后电动车未恢复,要求再赔付误工费,麻烦问一下各位大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20-08-13 09: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的赔付是根据患者自身情况确定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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