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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两个儿子,大的5岁,小的11个月。双方都没什么感情了,男方说没有感情了说要离婚,一人抚养一个小孩。我是女方,为了小孩我不想离婚。。我和男方都不是一个地方的,男方是海南儋州人,那里很落后,都是贫困地区。女方是中山人,一直居住在中山女方家里,男方也长期居住在女方家的出租家里,我们一年也就春节回去两个星期的,两个小孩出生,长期居住女方家,女方没有出来工作,都是照顾两个小孩,男方收入是6000到7000。现在男方说带大儿子回去老家住几天,回去几天了又说不回来了,说把小孩的户口迁回去读书,说离婚的。。。之后我们商量过,男方说等他安定好小孩了,他就又出去别的地方工作,小孩就由家里老人照看,读书也是带去市里,一个星期回来一次的。男方家的父母都是55到60的人了,没有出去工作,平时去菜地,家里还有4个小孩,男方的哥3个,男方的弟弟一个。男方的弟弟也是带着一个小孩离婚的,说闲男方的弟弟家里没钱。女方家里父母都还出去工作,也是52这样。如果是这样打官司,挣抚养权,女方可以要得两个小孩吗?

离婚 2020-08-13 1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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