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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孩子爸爸结婚时候没有登记,孩子也就成了非婚生子女,我俩分手5年了,分手时候也没说孩子抚养费问题,孩子一直在我这,他爸一年只给2000块钱,现在孩子上初中了,费用太多,我负担不起,想让他爸出一半孩子学费,他爸不拿,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8-13 14: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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