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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家属于常住人口房屋拆迁了我是拆迁后嫁过来的,并且生了一男一女。现在安置了,我和孩子都不算安置人口,但我们都是农村户口,并且国家一次也没享受过安置福利,并且父母离婚,父亲另外再婚,对我我们只是在一个户口上面但是没有联系关系很差,并且现在只有我老公能分到60的房子不够4个人住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能享受到额外的拆迁照顾分房子吗??

拆迁补偿 2023-01-04 0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们是户口没有跟老公一起吗,有实际在这边居住的可以主张合理补偿。

  • 如果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则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如果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且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需要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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