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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前几天打了一份暑假工,我满16周岁了,在那里当个服务员,因为是朋友介绍过去的,所以我们一去到店里就开始工作了,工作之前那个店的店长什么也没跟我们说过什么入职的条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跟我们说过我们有试用期,我干了三天后我提出要辞职,但当我向那个店长要工资的时候她说不给,说我们的试用期是三天,试用期期间不给工资,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要回属于我的那份工资?

其他 2020-08-16 0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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