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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我堂哥帮我办了我老宅的土地使用证,当时申请资料添了两次,我堂哥说第一次不对要重新写,我在资料上只是添我的名字,其余内容和时间都是我堂哥过后添的,给我的证是13年的新证,今年我跟他因为纠纷,他说我证面积不对,我这才知道原来还有份09年的证,但09年的证应该在他手里,13年统一换证时,他绕过村委直接把09年证交上去,在档案里搞了所谓的换证手续,实际13年证一直在我这。现在我堂哥找到土地局要把我13年证作废,换09年的,土地局也通知我交回13年证,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8-16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
  • 关于土地纠纷,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对于土地证问题,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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