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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父亲死于车祸。后来,我妈妈有偿买了一栋房子。房地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我也有一个弟弟。我和我妈妈的关系一直不好。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01-01 1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不可以改名字。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
    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是存在风险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将影响做生意或投资。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保护合法权益。
    当权利人因房屋产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由于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供产权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5、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人会因没有产权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而按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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