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爷爷育有一子一女,在奶奶过世不久便找了个女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领结婚证。(1989年),90年爸妈生下了我,94年我父亲车祸离世,父亲离世后爷爷并没有照顾和帮扶我们孤儿寡母。而是一直照顾新家庭以及女方的子女,期间基本再无往来。在06年把和奶奶共有产权的房子卖了,把全部钱都给女方的女儿买房子。后奶奶却说是钱全部被爷爷用来买保健品了。20年84岁的爷爷被后奶奶及其子女赶出家门,身上除了退休工资卡和衣服什么也没有,爷爷上门找到我妈要求我负起赡养爷爷的义务。说实话30年来无往来我和爷爷根本就没有感情。我想咨询的是,有个姑姑在,还有后奶奶那边的子女都享受到了爷爷带给他们一家经济上的利益。我作为孙辈有没有赡养义务。还有个问题是我如果把爷爷接收下来,如何去处理和后奶奶的问题,使爷爷和后奶奶之间再无瓜葛。谢谢

离婚 2020-08-19 16: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太笼统,需要核实很多信息的,看的头晕建议您拿相关的案件材料找蔡律师面谈咨询,蔡明红律师会根据您的材料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给您做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