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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什么财产都没要,户口可以迁回原户籍么。

离婚 2023-01-03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这种情况这个。应该是可以的,
  • 离婚后,户口这样处理:

    1.迁回原籍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公民可以根据当地户籍的有关规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就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3.再婚后再迁

    4.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 您好,户口问题,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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