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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屋租赁方向房东缴纳了1500元的押金,合同为一年但由于房屋用水问题(为私人开采井水,水质堪忧),我现在想提前终止合约,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行为有注明(违约金为总金额的百分之十:618元),现阶段我向房东提出退房,其则以破坏合同为由,不愿退还押金。 我个人希望讨回押金并缴纳违约金,不知是否可以?

其他 2020-08-21 13: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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