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男方给女方彩礼,女方为景颇族,男方为汉族,没有结婚证,没有同居,现女方以生活不习惯为由,提出分手,彩礼是否要返还男方

离婚 2020-08-24 15: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部分返还给女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彩礼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当目的不存在,赠与行为自然也就无效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退还彩礼;如果虽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需要退还彩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