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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骑着电动车与路人发生事故,经过:我骑着电车正常行驶,路人在右侧跑着往左侧横穿马路只看前方不看后方情况,造成交通事故,当时对方说要给我100块钱私了,我当晚报警处理,交警叫的120,我到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是右侧肩膀软组织损伤,当晚在医院做了检查花了七百五十元,医生说是先休息一个星期,今天上午交警判定的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是次责,但是对方不同意签字调解,对方说是双方费用都要对半,那我这几天的误工费,营养费,修车费,医疗费,怎么办?交警说让先回来等通知,不知道怎么办?

调解 2020-08-21 17: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要求对方按照责任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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