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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在深圳买了15年社保,然后到南宁买了20年社保,请问退休时按哪个地方领取养老金

离婚 2023-01-02 1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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