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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暑假工,这届的大一,因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工厂工作,招工的时候说的是一天工作十个小时(包括晚上加班),我看时间也合适,符合正常工作的时间,我就去了。在我们来到这里时,他们说要做满一个月才能走,中间不能办理离职,让我们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可是我们是暑假工,却要我们在那里签字,他们说没关系的,暑假工不一样。可是在开始工作之前他们才说要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我的身体可能坚持不了这么久的工作,我可以办理离职吗?他们会不会拿合同说事?

其他 2020-08-25 08: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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