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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撞到人了,是个40岁左右的男子,当时就打120带走去医院检查,医生做了CT,说没有问题,后来去事故处理大厅,交警判电瓶车这边全责,后来调节男子说身上疼,又去做个ct,医生说不全性骨折,,现在赔偿,对方说不要赔偿,要公事公办。

其他 2020-08-26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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