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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车晚正常道路上追尾摩托车,对方没有驾驶证,没戴头盔,没保险也没有年审,对方轻伤住院,交警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这个怎么赔,交警说我交强险范围内10000元内我要先垫付,这个不分主次责任吗?

其他 2020-09-02 21: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追尾的保险赔偿规则如下:
    1、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2、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3、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 尊敬的咨询者,你好!如果对交警作出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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