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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代表律师说男方如果同意离婚,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出来是男方的孩子,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 2020-10-23 12: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鉴定出来是男方的孩子,女方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 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据,不存在的
  • 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单亲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父、孩子二方同意,(双亲鉴定则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同时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由鉴定中心员工现场取样,有鉴定中心律师现场作证并开具证明。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 婚姻续存期间,如果女方在家庭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女方在家庭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形有:(1)抚育子女:在教育陪护子女、接送孩子上下学等方面花费的时间比男方多出较多。(2)照料老人: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男方不在身边或较少陪护老人,女方承担了照料老人衣食住行的绝大多数时间,甚至包括看病就医、陪护治疗等情形。(3)协助工作:所谓的“协助工作”并不是要到男方的工作单位如何如何,像代其招待客人、帮助其化解社会交往以及工作关系中的矛盾等等,都可以说明协助工作。
  •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
    这在婚姻法里叫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
      2、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有这几种情形才构成离婚过错。
      3、该过错须与离婚有因果关系,即该过错导致离婚。如果虽有过错但双方未离婚则不能主张此损害赔偿。
      4、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须区分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有不同。在行政离婚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张。诉讼离婚的原告须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该主张。否则在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不得另行主张;诉讼离婚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以诉讼方式提起该损害赔偿请求。但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该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不得主张,理由在于该过错与离婚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不行的,女方要求因不符合精神赔偿情况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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