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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结婚前买的房子,现在我和她闹离婚,这样的情况她要求房子有她的一半,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当时过户时我把她的名字也写上的,房产证上证明是我们共有财产。

离婚 2022-11-22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对方购买的房产,然后登记在己方名下,那就属于房屋的赠与,房屋仍然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那配偶可以获得一半房产。因为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的行为属于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协商分割。如果只登记了自己个人的名字,并且没有特别约定,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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