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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三个月女方不愿意在一起,给了彩礼21万,不退还男方

离婚 2022-12-31 17: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由于没有正式结为夫妻,彩礼返还的主张是合理的。
  • 没有结婚情况下,应予退还。
  • 女方不退还彩礼,且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的,即男方不要求返还,或男方要求返还,但不存在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因支付彩礼而导致其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的,无需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这个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 您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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