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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2019年12月份轿车撞了,交警认定书是轿车的全责。出事以后医药费用我自己垫付的,2020年六月份我们预约的北京医院做手术,就和保险公司联系,说我们已经约医院了,保险公司也答应我们先垫付一万的车险,说在给我们申请商业险。2020年的八月二十三号医院通知我们住院治疗,我又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又说,先垫付一万的车险,给我们申请商业险。我自己又垫付一万的住院押金,2020年八月二十六号,我爱人进手术室,医院让我交钱,我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这次保险公司说只能给我们垫付一万医药费,剩下的钱让我自己想办法去。保险公司说申请不了商业险,说是公司规定。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2-31 17: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险公司的说法不合理
  • 被车撞了医院费用可以自己先行垫付,治疗过程中的医药费,首先民事赔偿交强险部分是不分责任的强制赔偿,所以不管双方责任多少,交强险一万元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必须支付的,所以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应该不会拖延。其它不够的医疗费用,是应该由伤者自行解决并待保险理赔流程走完后由保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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