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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哺乳期,产假按照公司规定的3个月休完后按时到岗上班,上班3个月后公司给我进行调岗,到公司的旗下酒店前台任职,我表达了不同意的意愿,但公司强制进行调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20-10-08 08: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 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 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然,详细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
  • 公司调岗需要和你协商一致,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公司以员工不同意算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被强制调岗,在新的岗位上又被降了好多薪水的,建议在申请仲裁或是在之后提起诉讼的时候,最好就可以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处理。
  • 哺乳期三个月明显少于我省规定的158天,公司应与你协商一致才可调岗,除非你已不能胜任之前工作,即使可以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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