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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做了一次笔录,觉得表达不妥,可以要求再次做笔录嘛??

其他 2022-12-31 11: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被害人做多次笔录内容不一致,应该以开庭那次为准。
    笔录即被害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种,是在刑事诉讼法里明确规定的。两次笔录不一致,采笔录的机关比如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时,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阶段会对被害人进行询问或核实,被害人陈述不可能作为单一证据使用,要形成证据锁链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成立。如果不放心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做被害人陈述,也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对检察官进行补充。
    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进行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积极配合
  • 你可以自己问办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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