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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孩子的奶奶,孩子三岁时他父母协议离婚,由于孩子妈妈没有固定收入,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拿生活费。他们离婚后我儿子上班,孩子一直由我和他爷爷带,现在已经12岁了。最近我和他爷爷身体不好,孩子又在叛逆期,只听他妈妈的话,我儿子又在前几年得了神经性障碍症,我想让孩子妈妈把孩子接过去,可是孩子妈妈不要,说他一个女的没能力抚养,我该怎么办养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2-31 07: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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