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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到的房子,户主都是我爸,我能要回我分到的那部分吗?

拆迁补偿 2020-09-03 12: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依据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如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中不分份额。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或者有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承担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 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债务,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债务人。
  • 可以,拆迁属于以家庭为单位,虽然登记在你爸个人名下,但拆迁所得补偿属于家庭共有,你可以按照拆迁协议中的内容主张自己的份额
  • 是按照人口标准还是房屋产权的标准呢?如果按照规定政策有你的份额,有权要回你那部分的钱款。
  • 属于你的那份,还是你的啊。
  •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 可以根据分家析产分割您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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