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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有不同的受害人,之前有人报案警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其他受害者再去报案时警方称已经出具过不予立案通知书,案件已经结案,不再受理报案了。这是正常的程序吗?

诉讼 2022-12-31 0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可以帮助你处理,你能过来面谈吗
  • 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只有公安机关在制作问明情况的笔录后,接受案件的,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给报案人的就算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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