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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家淘宝店,遇到执业打假人,她当时要求按货物金额的15倍赔偿,后协商不下来,我朋友退还了两倍货款,她接收了货款后,到深圳莆田法院提起诉了我,我没有收到法院任何的资料(开庭通知书、法院判决通知书这类的通知),法院判决我赔偿6000多,因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所有没有进行赔偿!今年因公司资金周转,去贷款才发现自己自己被限制消费了!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要怎么样,才能解除限制消费

其他 2020-09-01 16: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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