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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个关于解除合同公司赔偿的问题,公司要合并了,要搬去办东莞,换了办公地点,我们不去,那么赔偿是n+1还是n? 我看了网上说的劳动法,好像是提前30天通知就只要赔偿n,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才是n+1? 没搞懂,到底是n还是n+1

其他 2022-12-30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的,要支付的补偿金等于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乘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要支付的补偿金等于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乘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再加上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搬迁是要给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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