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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4年10月在坦洲一开发商处购买1套房,合同约定1年内办理房产证,可至今未能办理,据了解是因为开发商交楼情况与报建不符。请问如果起诉开发商,需要多长时间可以解决,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谢谢

其他 2009-06-17 13: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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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直接起诉,需要可以联系。
  • 协商不成的,直接起诉解决,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简易程序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
  • 协商不成的,直接起诉解决,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
  • 民事诉讼为两审终审制,普通程序一审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二审为3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不明之处可致电
  • 起诉开发商违约,一般在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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