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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妈妈做的胃病手术,今年5月份生病住院,肺陪长个瘤子,医生告诉说一个肺因以前做胃部手术:招着肺了,己经不工作了,问一下我们能不能告医院。

其他 2020-09-06 15: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住院期间发生医疗损害,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然后列举受伤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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