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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9年被一位对外宣称新零售模式的一吃白产品的微信好友介绍做该产品。因为我感觉模式有点像传销,多次询问是不是传销论说不是,是新零售模式不是传销,一切都是合法的。然后想在购买其公司二代产品,便在微信群得知联系负责我们这块区域的团队负责人。于第二天2019年3月8日向区域负责人转款13.5万元,结果第二天3月9日通过手机直播观看该公司现场发布会时发现该公司都被警察带走,遍询问介绍人都说没有事以备案聚会人数错误等理由推过,然后联系他们也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让我在等等,直到今年通过公众号得知,该公司以被判为传销。那我怎么能拿回我被骗的钱,可以起诉我的推荐人和区域负责人吗?

其他 2020-09-07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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