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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店名和牌匾名字不一样,我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该怎么办

仲裁 2020-09-08 1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委托律师查清楚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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