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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2018年1月买了汉南香榭**的房子原定于2020年8月交房,开发商说受疫情影响告知要11月交房,目前又连发两次延期通知要到明年9月才能交房,经查证开发商已经停工16个月没有开工,目前想办理退房请问该怎么做,期待回复谢谢

房产纠纷 2022-12-29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吗?
  • 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如下:

    1、延迟交付并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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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1月买了汉南香榭**的房子原定于2020年8月交房,开发商说受疫情影响告知要11月交房,请问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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