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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请问,我是一个私立学校的老师,还在试用期,已经向学校提出离职满3天,学校还不同意让我走,我如果不去学校上课算旷工吗

其他 2020-09-08 19: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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