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毕业留校试用期满不签合同 劳动部门称学校违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1 09:23
人浏览
 “先是实习,后是试用,前后8个月了,工作还是没个谱!”5日,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一留校毕业生很纳闷,为何试用期满,学校还迟迟不签劳动合同。

  据该同学介绍,去年12月,他参加校内招聘会,被留校。当时,一起留校的还有四五十名学生,随即被分配到各部门实习,每月实习工资450元。学校称,毕业后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

  今年7月4日,学生们顺利拿到毕业证。据了解,这些学生多是专科生和本科生,和学校的合同是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可是,这批毕业生至今已试用月余,学校还是含糊其辞。“签还是不签,去还是留,学校总该给个明确答复吧!如果不签,我们还得赶紧去找工作!”学生们有些心急,遂向本报新闻热线求助。

  记者就此联系到该校人事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毕业后,这批学生转为试用。目前,学校还没有和他们签劳动合同,一是因为合同还在制定中,二是因为现处于暑假,学校相关部门在轮休,不便管理,只能等到开学后再签。

  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表示,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该校应在8月5日之前跟这批留校生签合同,但校方还打算继续拖延,这种做法违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