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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媳妇离婚后买的房子,钱是自己交,房子名字是媳妇的名字。我还能要回吗

离婚 2020-09-10 22:2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一半的所有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您好,借名买房时是否存在相应协议?
  • 有没有出资证明 呢有没有相关协议
  • 您好,离婚之后已经不属于夫妻关系
  • 你好,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 可以要求返还,属于您个人财产
  • 您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您提问的这种情况具体要看你们双方之间的约定。
  • 你好,现在涉及到什么纠纷了么?
  • 您好!离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您有出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您的出资款,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需要看下您的证据,建议和律师详细沟通。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出资来源情况、购买手续情况、房屋产权档案登记情况、有无特殊约定或附条件约定等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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