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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基本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我家基本农田被征收用做修建公路建设,只做了地上物的赔偿,土地赔偿没有,请问您这样合理吗?

征地补偿 2020-10-04 10: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这是不合理的,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都应该给给到被征收人。   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避免不了要占用土地,这些土地有耕地、林地、草地等,但除了这些土地会被占之外也会因公共利益的原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取代了原来的基本农田,也意味着永久基本农田将受到法律规定的严格保护。因此占用永久基本田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依法审批。   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主体   新《土地管理法》第35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同时在第46条规定中明确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见永久基本农田是受国家重视的,无论是谁都不能突破底线,确需要占用的也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批准之后才能进一步的征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如果您有争议,可以来所里仔细咨询的。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您好按照当地征迁政策进行处理解决
  • 农村土地涉及拆迁问题,可向所在的镇政府提起。
  • 我家基本农田被征收用做修建公路建设,只做了地上物的赔偿,土地赔偿没有,请问您这样合理吗?
  • 您好,这样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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