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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务人提前串通好,找本人去做担保,没经过本人真实意志,被迫无赖的情况下去做了担保,双方都有诱导,欺骗的行为,债权人长期利用本人为他做担保,债权人哄骗本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帐号,他人的身份信息等,私在借条上签加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债权人与债务人私自在借条添加借款。债权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抵押担保 2020-09-09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担保人(债务人)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影响担保责任的承担。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合同,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主体,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债权人没有诈骗担保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无效的,《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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