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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早在2006年买了一套单位二手房,房主夫妻当时已经去世,由于当时单位房不能过户,我们只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并有其子女的签字和手印。现在房子可以过户了,但是对方不愿履行合约,请问一下,我怎样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呢?

其他 2020-09-10 1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到二手房后要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具体的过户流程可到当地房管所咨询。
  •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二手房买卖过户属于变更登记,需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所需材料有:(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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