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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农村居民,有两间半砖房,卖给同村村民,签有房屋买卖合同,房款78000元,现已经支付给我五万房款,合同约定剩余房款28000元等政府建房补贴下来支付给我,现在补贴已经下来了,却不给我了,说房价高等各种理由拒绝支。对方买房是因为她家是低保户,按政策要求可建房可房屋置换,不管是哪种形式,国家都支付房屋补贴28000元,对方选择了房屋置换方式购买了我的房屋。并且和政府各种流程手续。和我也签订的购买合同,请问我能把剩余要回来吗,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20-09-13 0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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